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(OSHA)根据工作危险和工作环境,对某些行业的个人防护设备(PPE)提出了具体要求。这些法规通过应对脚伤、头部外伤等风险和其他职业危险来确保工人的安全。主要标准包括 29 CFR 1910.132(个人防护设备的一般要求)、1910.136(足部防护)以及概述雇主在提供、维护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方面的责任的相关规定。这些要求因行业而异,但始终强调危险评估和适当的设备选择。
要点说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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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SHA 的一般个人防护设备要求(29 CFR 1910.132)
- 雇主必须进行工作场所危险评估,以确定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。
- 涵盖了设备提供、适合性测试和员工培训的基本规则。
- (d)(1)小节要求选择针对特定危险的个人防护设备,而(h)(2)小节则强制要求雇主支付个人防护设备的费用,少数情况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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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部保护标准(29 CFR 1910.136)
- 对于有挤压/冲击风险的行业(如建筑业、制造业)至关重要。
- (a)小节要求在存在危险(如高空坠物、电气危险)的地方使用防护鞋。
- (b)(1)小节规定了性能标准(例如,ASTM F2413 标准规定的抗冲击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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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行业的个人防护设备规定
- 建筑业(29 CFR 1926): 防护帽、高可视度背心和钢头靴。
- 医疗保健(29 CFR 1910.1030): 手套、防护服和面罩,以防接触血源性病原体。
- 化学品处理(29 CFR 1910.120): 呼吸器、防化服和护目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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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责任
- 免费为员工提供个人防护设备(极少有例外情况)。
- 对员工进行正确使用、限制和维护方面的培训。
- 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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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与合规
- 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(OSHA)会进行检查,以核实危险评估和个人防护设备是否充足。
- 不合规行为可能导致通报批评和罚款。
通过使个人防护设备与可证明的风险相一致,OSHA 的框架适应了从工厂到医院的各种工作场所,同时优先考虑减少可预防的伤害。雇主必须随时更新不断变化的标准,以确保合规和工人安全。
汇总表:
OSHA 标准 | 关键要求 | 受影响行业 |
---|---|---|
29 CFR 1910.132 | 危险评估、雇主提供的个人防护设备、正确使用培训 | 所有存在工作场所危害的行业 |
29 CFR 1910.136 | 冲击/挤压危险防护鞋(符合 ASTM F2413 标准) | 建筑、制造业 |
美国联邦法规第 29 卷第 1926 条(建筑) | 防护帽、高能见度背心、钢趾靴 | 建筑业 |
29 CFR 1910.1030(医疗保健) | 血源性病原体手套、防护服、面罩 | 医疗保健、实验室 |
29 CFR 1910.120(化学品处理) | 呼吸器、防化服、护目镜 | 化工、工业领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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